正方一辩稿:
(一)
谢谢主席!大家好!
大数据是一种大规模的数据集合,它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远远超出了传统软件的能力范围。大数据时代,人们在各行各业中的决策,不再基于经验和直觉,而更基于数据和分析作出。自由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在不影响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找到自己的空间,因此自由的本意就是在合法以及约束条件下的自在行为。基于此,我方的判断标准为,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人在大数据时代中是否比过去更能克服客观的阻碍,促进人们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我方认为,大数据时代人更自由。理由有三:
第一,在人类限制层面,人体自身的复杂性和技术工具的局限性限制了我们的生活,而大数据时代的生活方式打破了传统的地域界限、时间界限和工具局限,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人们自由支配的时间,为人的发展和自由个性的形成提供了技术基础。例如2003年人类第一次破译DNA时,辛苦工作了十年才完成了30亿对碱基对的排序,十年后同样的工作只要花费区区15分钟。
第二,在人类选择层面,大数据时代中人们就不必局限在仅有的选项当中,而是更能具有选择性的参与到变革之中,人不仅可以自由表达诉求,在实现诉求上也能更自由地选择落实。例如在医疗方面,北上广的医院通过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分享学习专家诊疗经验,远程会诊,实现医疗资源平衡,保障医疗水平,医疗资源不再局限于大城市,拓展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第三,在人类认知层面,大数据时代,人类不但可以窥见自然界的秘密,而且可以挖掘、认识和把握隐藏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规律,使人类自主能力增强。例如中国科学院团队,利用大数据遥感技术,发明农作物长势综合遥感监测方法,获取农业信息,帮助客户知天而作,原本人类靠24节气指导农事,而现在就可以利用大数据来支持农业决策,打破了自然、社会、人类本身的三重枷锁,提升了人类自主能力,从而使人更自由。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人的限制减少、选择增多、能力增强,所以更自由。当然我方并不否认,大数据时代新技术层出不穷,难免带来滥用问题甚至是法律和道德问题。我方当然认为应当重视,并且运用行政、法律、道德、科技等多种手段加以引导、约束,做到真正为人所用、造福于人。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大数据时代让人更自由。
正方二辩稿:
(一)
听完对方的立论发现对方真是写恐怖小说的天才,用了一系列的滑坡论证去告诉我们大数据时代有多可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它究竟有多可怕
第一, 对方说大数据时代的透明化会暴露人的隐私,使人感到不自由,但大数据作为一种工具,是它暴露了您的隐私吗?造成您隐私暴露的是那些利用您隐私的人,我们可以通过道德、法律去约束他们,法律不够完善我们还可以完善,而且隐私暴露是否还有可能是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就算是大数据时代之前,仍然存在许多隐私暴露的问题大数据时代,而对方却把所有的错归结到大数据头上,就像歹徒杀人,告诉您不是他杀的是刀杀的,这显然是谬论。而且隐私是相对的,有的时候您所谓的被监视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您,让您能享受真正的自由,您不能全盘否定,以一种恐惧的心态去对待,而且对于监视,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啊。
第二, 对方说大数据时代下推送会导致人的思维固化,这一点对方是完全夸大了,推送更多的是用在您购物、阅读上,思维固化是指不创新,不变化,跟不上形势,墨守成规,不知变通。我们扪心自问,有那么严重吗?对方显然有逻辑缺失,我们不否认,一直推送喜欢的东西是算法上的问题,我们优化算法可以去规避的问题,对方为什么要把它说的那么可怕?而且人本身就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倾向,影响您选择的可不只是大数据的推送。我们还应该去自省。
第三, 对方告诉我们大数据可以揣摩人的心思,甚至操纵人的自由,对方这里显然是滑坡论证,确实有的客户端为了增加用户粘度去投其所好,但这是商业逻辑的问题,但从这一问题到操纵人的自由之间对方显然是缺少论证的。就比如大选的例子,真正去影响人的选择的是这个错误的舆论氛围,而且也没有到您所说的操纵的程度。而后对方就直接得出一个玄幻化的结论,来论述大数据时代究竟多可怕,我们一再承认弊端有,对于那些可以去规避这些问题,您就不要再杞人忧天了
第四, 对方今天显然是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大数据神化了,认为大数据可以引诱人,但是对方辩友人才是一切活动目的的发出者,人不是时代的提线木偶。
(二)
我们发现对方辩友在定义,标准,逻辑三个方面犯了几点错误
第一、定义错误:
1. 对方把自由的定义缩小,告诉我们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我受了限制我就是不自由,但我们来想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何时不受限制呢?所以说您方没有必要去揪着我受限了就去说今天大数据时代让我们不自由了,而且您方对自由的理解也有偏颇,我们都知道自不自由是相对的,今天的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限制下的,并不是说对于一件事我可以想可以做那就是自由,有的时候我虽然受限了,但那是为了更好的自由。
2. 对方对隐私被侵犯的理解有误,我们说一个人的隐私被侵犯了,必有的一个过程是它被公开了,被广而告知了,这时候这个人的隐私才说被侵犯了,所以说请您方在接下来举事例的时候,具体告诉我们这些隐私有没有被公开或者被广而告之,如果没有,无法论证出隐私被侵犯了,就请您不要举这些例子来让大数据背上侵犯隐私的黑锅。
二、标准错误:
1. 对方告诉我们今天我看到在运用大数据的同时存在一些弊端,就预想到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可能会使我不自由,所以说大数据时代使人更不自由,显然对方今天所站的标准是一个假设,对方在假设的标准我方不敢苟同,还请您方接下来拿出具体的事例,而且我们今天不否认确实存在弊端,但这些弊端并非不可以规避的,我们去规避了这些问题是不是就摆脱了这些问题带给我们的不自由从而使我们更自由了呢?
2. 对方今天只提大数据时代带来的限制而忽略大数据时代下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我们都要承认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去看今天到底哪者的影响更大,到底大数据时代我们的自由多还是不自由多。
三、逻辑错误:
1. 对方告诉我们今天大数据时代使世界透明化毫无隐私可言,首先明确这并不能代表您的隐私已经泄露了,而且今天您的隐私泄露了到底是不是大数据本身的错这个有待论证,再者我们今天也在努力的去保护您的隐私,隐私泄露是可以规避的,而您视而不见,甚至说不去自己保护自己,这个就不能怪大数据时代了
2. 再来看回声室效应是指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上,一些意见相近的声音不断重复,并以夸张或其他扭曲形式重复,令处于相对封闭环境中的大多数人认为这些扭曲的故事就是事实的全部。今天导致这些的好像并不是大数据时代,而是一些错误的价值导向,而且回声室效应也是可以规避的,可以通过算法原理让系统推送一些与我之前喜欢的不相关的,而且我们今天的环境是开放的。
3.对方告诉我们大数据时代会对我们的意志或精神造成固化或产生影响,对方显然是把大数据神化了,觉得大数据可以无限的引诱人,但您忽略了人才是一切活动目的的发出者,并非时代下的提线木偶,人类可以跳出这个怪圈,而且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个性化的分析和运算,让我认知以外的东西进入了我的视野,打破了那层阻碍我自由的信息的壁垒,充实了我的选择空间,这难道不是对我自由干扰因素的排除,这难道不是我自由领域的扩展,这难道不是我更自由的表现吗。所以固化的问题不仅可以规避,而且大数据时代我们还更自由了。
正方二辩稿:
一、对方辩友一辩稿中提到个人隐私的问题。
①我们来看,个人数据的收集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可避免,而大多数数据的收集都是需要本人同意的。例如QQ就会询问你是否授权地理位置,通讯信息的采集等。所以个人隐私是受到本人同意后采集。
②要知道信息提供方和信息处理方都是互忙的。我方也查过,当信息处理方在后台对信息进行分析时实际上是一种打包操作,只是信息的存储和分析分类。根本谈不到任何的泄露。就像马云根本没兴趣知道你买了多少零食和化妆品。
③当个人隐私被恶意泄露的时候,这已经构成了违法,属于犯罪行为,而法外之事谈何自由?不是大数据时代让你不自由,而是违法犯罪让你不自由。
④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等是不是大数据时代独有的?好像并不然。因为人肉搜索等等在互联网时代就出现了。再往前推,跟踪偷窥这样的事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有了。所以,对方辩友的大前提就已经错了。
二、对方辩友又提到了信息茧房问题。
①首先是信息是来自过去自己的喜好选择,从而对于未来的选择进行预判。所以所谓的信息茧房只是为你提供了更便利的选择项,而没有剥夺你对其他选择的自由。打开淘宝时你也可以选择不看“猜你喜欢”,而去搜索选择销量最高评分最高。
②退一万步来讲,淘宝不给你推送你喜欢的好了吧,给你随随便便推送些或者干脆推送你不喜欢的。然而这对你最终购买什么的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好像并没有啊。
三、对方辩友说今天大数据左右个人意志。
个人意志什么时候会被左右。是你被强迫,不得不做的时候。但大数据时代强迫你了么?提供最优选项的同时并没有强迫你选择最优选项啊。
四、对方辩友说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是便利而非自由。
①明确一下更自由有哪三个要素:受限减小,选项增多,能力增强。当便利具体落实到这三方面不正是自由吗?
②那不妨请对方不要一直纠缠信息茧房和隐私泄露这两个小点,具体叙述一下这三个方面如何不自由。请举实例拿数据,否则您方将不得证。
五、对方辩友今天说大数据对未来没有指导。
从过去的信息中归纳总结,从而做到以史鉴今。是不是比从前更加直接有效的做到了对未来的预测?
六、您说大数据给的推荐未必正确?
①首先大数据是从现实生活中得到的确切数据是可信的。
②您方也知道大多数信息都是由过去的你自己提供的,你自己的思想不正确为何要强迫数据正确?
③数据的正确率好像在今天与自由无关,您的论证无效。
正方三辩稿:
质询问题(一):
1.自由需要减少约束自由的枷锁吗?(在法律,道德的规范下)请问大数据是减少自由的枷锁还是增多枷锁?体现在(我们的大数据刷脸服务)质询小结:束手束脚的活动不是自由,而大数据恰恰在我们相对的环境中减少我们的枷锁,为我们的自由提供可能。
2.自由是相对的对么其是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对吗?所以自由的范围是决定或限制自由的因素之一吗?大数据联系大江南北数据,带给我们了更多自由活动的范围。(智慧医疗,给我们看医生的选择范围不局限于小县城,北上广大城市的医疗资源也可利用。)质询小结:那么大数据带来我们活动范围,认知范围,思想表达范围的扩大让我们的自由有发挥空间,而非在二亩三分地中进行活动。
3.自由需要自身发展最为推动吗?对于自身,社会,自然这具有复杂规律存在的认知会阻碍我们的自由吗?(简单距离天气预报,经过分析气象数据,具有前瞻性,让我们了解出行天气,进而进行行动选择,实现更加自由。)质询小结:大数据让我们认识自然,社会,个人规律,并在适应的基础上进行发展,更好的了解自我,预知未来,适应社会,会让我们在相对自由中如鱼得水一样畅游。
质询问题(二):
1.自由并非为所欲为,其是相对的,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而您方所提到的所谓侵犯隐私已经违反了法律,不在我们讨论的自由范围之内。退一步讲,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各种法律的完善,其实隐私在更在被保护。(原来把数据锁在高阁中,一把锁就是在保护隐私,现在防火墙的升级 网络安全大赛的举行,在保护隐私方面做到了更大的保障。)(隐私的泄露是否是由大数据造成的?侵犯隐私权违法是否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摄像头的安装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安全,并非为所欲为的侵犯隐私。个例的人的不合理违法欲望是否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或者是否是大数据这一工具的错误?)
2.首先,人肉搜索,并不是大数据机器搜索大数据时代,而是利用网民进行一起系列的日常生活的信息搜索和互联网的工具进行的搜索识别。并且,搜索对象不同,其利弊就不同。所以其具有两面性,以人的能动性为转移,不可论证您方观点。
3.您说到思维固化,来看为什么会思维固话,您方说到了推荐,并举例,推荐是按照您自身的喜好进行推荐,其随你的喜欢变化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对方显然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将我方论证推向了科技万能论。
4.人的贪婪和欲望不是大数据的错,所以请您方在接下来不要乱扣帽子。
4.透明世界等于不自由吗?那么政府全透明办公后,是您不自由了吗?分明是更踏心,更无顾虑,更自由了。。
质询小结:
大数据语境中的社会物理空间与私享空间都发生变化,其广度和深度都超出了日常生活的时空界限,“天各一方”,变为“天涯比邻””边界限制”转化为“无界漫步”工作时间的缩短,休闲时间的增多使人们以空间活动的自由,换来了时间支配上的自由,娱乐形式和艺术含量进一步丰富。
而且,随着效率的提高,更多的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马克思认为“时间实际上是人积极性存在,它不仅是人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大数据时代直接或间接增加人的自由支配时间,为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形成提供了技术基础。人们可以摆脱种种局限而造成的局面性,进而消除社会分工造成的种种局限,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正方四辩稿:
让我们来看一看,你我双方最大的分歧在哪里
第一,我们对自由的理解不同。你我双方对自由的追求不同,教室里360度摄像头让学生少了睡觉开小差的自由,电子交警让我们失去了速度与激情的自由,新型产业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失去了粗放式发展的自由,但是以上的一切是真的自由吗?那您方的自由和撒野有什么区别。
第二,我们对隐私的理解不同。您方认为大数据时代,世界透明了,我们没有了隐私。但不要忘了,我们的需求也算是一种隐私,而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置换和推荐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快更好地满足需求。而且,通过大数据分析可将有害与无害信息分类,你可以选择接不接,看不看,这时你是自由的。同时对方辩友看不到隐私的局限性,比如学生在课堂的隐私和学生放学后的隐私一定是有区别的。每个人的隐私区域是在动态变化的。隐私保护重要完善法规和道德约束。
第三,我们对于新生事物是否开放包容有着本质不同。电子银行刚成立的时候,很多人钱为什么要转化成数字和代码,自己守着最安全。但是到最后,电子银行还是取得了我们信任,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与其在止步不前,畏惧学习和包容新生事物,一味夸大创新风险,一味歪曲创新弊端,不如相信大数据,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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